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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性质和工作范围
 

  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由统一战线的性质所决定。在不同的历史阶段,由于统一战线的性质及任务不同,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对象也有所不同。1979年召开的第14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8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,1981年召开的第15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10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,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又把统战工作范围概括为12个方面,即各民主党派成员,无党派人士,党外知识分子,少数民族人士,宗教界人士,非公有制经济人士,港澳同胞,台湾同胞,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,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,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,原工商业者,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。

  《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》科学分析了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,明确指出我国社会各阶层发生了新的变化,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,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伟大征程中,需要统一战线在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上,把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社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都凝聚起来、调动起来、发挥出来。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,推进祖国完全统一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,仍然需要继续高举爱国主义旗帜,把包括港澳同胞、台湾同胞、海外侨胞在内的海内外中华儿女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。这些变化表明,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已经进一步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、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、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。与此相适应,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在原12个方面的基础上增加了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、中介组织从业人员、自由职业人员3个方面,进一步扩大为15个方面,主要包括:各民主党派成员,无党派人士,党外知识分子,少数民族人士,宗教界人士,非公有制经济人士,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,中介组织从业人员,自由职业人员,原工商业者,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,香港同胞、澳门同胞,台湾同胞、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,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,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。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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